盘锦经济开发区
盘锦市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是省级开发区,享有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开发区位于盘锦市城区西侧,规划面积6.22平方公里,以发展外向型及经济和石油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型管理体制,采取“一区多园”的管理模式,下设石油高科技产业园,兴隆工业园、中兴商贸园等园区。 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日臻完善。盘锦经济开发区实行与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接轨的特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区实施特殊管理体制区域面积6.225平方公里,采取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下辖四个园区:石油高新技术园、兴隆工业园、中兴商贸园和文化产业园。 开发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开发区特殊管理的区域内代表市政府行使行政、经济管理职能。开发区管委会在规定权限内自主决定开发区的建设工作、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办法。开发区特殊管理区域实行“零收费”、“零检查”。管委会的工作重点是保护企业和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开发区管委会对内部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末位淘汰的用人机制与干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岗定薪、人随岗走、薪随岗变,薪资与工作成果紧密相联的薪资管理体系,确保了各项服务的优质、高效。盘锦经济开发区的发展重点是建设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 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存在基础是民族石油工业,因此其目标定位为:研究开发石油高新技术成果并进行转化;对引进的石油勘探、开发的高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孵化培育石油高新技术企业并培养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人才;形成和发展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应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发展;实现石油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 也就是说,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要成为面向国内、国际石油技术市场的研发基地;成为石油行业高级技术人才集聚地、石油高新技术项目集散地、石油高新技术辐射地;成为石油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化、商品化基地,石油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石化、塑料、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基地;最终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 石油高新技术园建设的另外一个目标就是通过石油高新技术的发展,带动相关技术产业的进步,形成新的替代能源研究力量,使盘锦由石油资源型城市发展为新型能源城市,最终将盘锦市建设成为中国能都。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面积2.814平方公里,目前已基本完成1.5平方公里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3-5年内使企业入驻率达到50%-60%,实现工业产值15-20亿元,实现利税2-3亿元。再利用3-5年时间,拓展新区域1.3平方公里,使原有区域企业入驻达到100%,新区入驻达到40%左右。届时实现工业产值60亿元,利税6-8亿元。将开发区建设成为盘锦市对外开放的窗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载体,油地融合的平台,产业结构调整的示范区。初步实现盘锦市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并为区域经济整体再发展创造新的基础。 目前,石油高新园区已经具备接纳企业入驻的基本条件,区内注册的企业将享受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并于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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