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
全市化工园区(包括省政府确认的化工园区及由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目标
本次整治工作与正在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集中整治阶段、系统提升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方案》相应提出三个阶段性目标。近期目标,化工园区要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成对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完成率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100%,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全面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安全环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中期目标,到2021年底,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进一步完善,环境敏感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聚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安全环保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远期目标,到2022年底,建成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全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环保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智慧安监、智慧环保信息系统,提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水平,全面带动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化工园区方面有5项,一是全面排查评估化工园区安全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排查园区公共配套企业(设施)。三是全面排查安全环保监管力量。四是全面排查应急处置保障能力。五是全面排查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方面4项,一是深入排查治理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全面排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三是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准入。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企业环境保护方面4项,一是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二是全面强化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四是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
建立安全环保长效机制5项,一是严格化工园区准入。二是提高化工项目质量。三是强化企业建设过程管理。四是强化验收环节管理。五是加强园区和企业日常监管。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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